從“濟南男子戴頭盔看房”,到“南寧十幾名業主刷臉賣房被騙超千萬元”,近期人臉識別系統及其可能帶來的信息泄露風險問題成為輿論關註的焦點。最近3個月,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網友反映人臉識別問題的留言超百條,其中不乏小區強制推行人臉識別門禁、人臉識別垃圾分類箱等問題。
記者走訪江蘇、湖北、廣東、四川的多個城市發現,人臉識別門禁已在多地小區落地,因擔心個人信息被泄露,不少居民對“刷臉”進門心存顧慮。個別小區出現強制推行現象,有居民因沒有錄入人臉信息,回傢成瞭“麻煩事”。
每次回傢得跟著鄰居混進來
“保安師傅,幫忙開一下門唄,我沒有‘錄臉’。”
“我沒有遙控沒法開門,你走南門或者北門吧。”
12月3日下午,江蘇淮安東冠逸品花園小區西門。原本欲直接回傢的王強(化名)再次碰瞭一鼻子灰。
王強告訴記者,這樣的對話基本天天都會進行,隻有在偶爾幸運時,他才能跟在“錄過臉”的人後面快速進門。“我們小區從去年10月起開始全面推行人臉識別系統。從此,‘刷臉’就成瞭居民進入小區的唯一方式。我曾多次就此事找過物業乃至街道,但長期得不到解決。”
在湖北咸寧,天潔華沙城小區居民鐘先生也陷入瞭與王強類似的困境。小區辦理人臉識別門禁和普通門禁卡都需要提交人像信息,鐘先生擔心泄露個人隱私,便沒有提交。此後,鐘先生每天回傢都要跟著傢人或鄰居才能“混進”小區。
記者調查發現,人臉識別系統除瞭應用在門禁上,部分地方還應用在垃圾分類中,隻有刷臉成功才能正常投放垃圾,對不少居民的正常生活也產生影響。
為投放垃圾,深圳寶安區42區多數居民已經註冊使用人臉識別開箱。人民網 李申攝
“今年11月初,我們小區設置瞭8個人臉識別垃圾分類點。11月中旬起,我傢樓下的8號垃圾分類點就隻對已註冊的居民‘刷臉’開箱瞭。”12月8日,在廣東深圳寶安區新安街道安樂社區42區,居民王先生向記者介紹。
王先生站在人臉識別垃圾分類點的攝像頭前,因未註冊而無法開箱。人民網 李申攝
記者嘗試後發現,小區內除瞭5號垃圾分類點能直接打開以外,其餘均隻對已註冊的用戶開箱。
在5號點旁,該設施的運營管理商——深圳寶安盈聯城市服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小張正在幫助居民完成註冊並發放IC卡。記者掃描註冊碼發現,用戶註冊需要登記的信息包括手機號、門牌號、人臉信息等。
小張坦言:“過段時間,社區裡所有垃圾分類點都得刷卡或‘刷臉’才能使用。如果不登記個人信息,可能就無法正常使用垃圾箱瞭。”
我的信息被泄露瞭咋辦?
12月10日晚6點,四川成都青羊區光華錦苑小區居民王女士在小區門口的人臉識別設備前停下腳步,微微低頭,把臉對準系統識別畫面的方框。幾乎在同一時間,小區門禁自動打開,她快速步入小區。
據王女士透露,小區這套人臉識別門禁系統已經安裝使用瞭幾個月。當時,物業公司在每棟樓的電梯間張貼瞭提示,通知業主去錄入人臉識別信息。王女士說,“物業通知要‘錄臉’,我就去瞭,當時也沒想那麼多。”
居民正通過人臉識別系統進入小區。人民網 郭瑩攝
近日,湖北武漢華僑城小區居民也收到瞭物業發佈的關於該小區安裝人臉識別門禁的通知。通知中提到,物業將對小區門禁系統增加人臉識別功能,業主需自行聯系樓棟管傢發送個人照片及房號、姓名、性別等信息。
華僑城小區物業發佈的關於該小區安裝人臉識別門禁的通知。受訪者供圖
記者在武漢華僑城小區走訪發現,願意提供相關信息的居民主要是覺得便利,“這樣出門就很方便,不用再帶上門禁卡瞭。”部分居民則表示擔憂,“物業本來就掌握瞭大傢的居住信息,現在又要錄入生物識別信息,萬一泄露出去怎麼辦?”
就此,記者采訪瞭相關小區的物業及門禁系統的開發運維方。武漢華僑城物業(集團)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純水岸·東湖天樾物業服務中心項目經理鄧海笑告訴記者,小區的人臉識別系統是當地公安局指定第三方公司安裝的,並對第三方公司的資質進行瞭審核。為避免居民個人信息被泄露,華僑城物業還對裝有居民個人信息平臺的電腦安裝瞭專業的安保系統,並設置密碼交由一名物業工作人員進行操作保管。
成都光華錦苑小區人臉識別門禁系統的開發運維方——成都親鄰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周亞瓊回應說,公司對業主個人隱私及關鍵信息保護有一套嚴格的管理措施,並在公安管理部門進行瞭備案。“我們的人臉識別系統已通過信息安全等級保護三級評測,所有信息都經過脫敏處理、加密存儲,就連企業內部的員工都無法看到。”
多地新政禁止強采生物信息 專傢:居民有權選擇“不賞臉”
“人臉、指紋等生物特征信息與基因和遺傳有關,屬於個人敏感信息,相比電話、地址等其他信息具有特殊性。”浙江瑞坤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韓琪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生物特征信息無法更改,比一般信息泄露的風險要大得多。
出於對居民個人信息安全的考慮,近年來我國加快制定相關法律法規的步伐。今年10月1日起實施的新版《信息安全技術個人信息安全規范》要求,收集個人信息必須要滿足“單獨告知”及“取得明示同意”的雙重要求。
天津、南京、杭州等地也出臺或審議相關政策,禁止非法采集人臉信息,禁止強制進行人臉識別。今年10月被提請審議的《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就明確規定,物業服務人不得強制業主通過指紋、人臉識別等生物信息方式使用共用設施設備。12月1日通過的《天津市社會信用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市場信用信息提供單位采集自然人信息的,應當經本人同意並約定用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市場信用信息提供單位不得采集自然人的宗教信仰、血型、疾病和病史、生物識別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采集的其他個人信息。
“物業沒有強制采集居民個人信息的權利。遇到這種情況,居民有權要求物業公司繼續使用門禁卡等傳統個人信息驗證方式。”北京藍鵬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英占指出,在安裝人臉識別門禁前,物業應提前對居民進行告知,並提供多種門禁方式,居民有選擇“不賞臉”的權利。
律師韓琪建議,使用人臉識別門禁的居民,可以與物業簽署保密協議,約定物業隻能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人臉信息,否則要承擔侵權責任。若物業不配合,居民可向當地人民政府物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投訴。同時,有關部門也應設立個人信息保護監督機構。
“隨著科技的進步,越來越多的新技術出現在人們生活中。” 韓琪表示,“科技是一柄雙刃劍,其廣泛運用為百姓帶來很多積極影響,但同時必須以法治進行駕馭,否則可能損害公眾利益。”